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5日 |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 ||
公司总经理滕用严先生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 ||
公司财务总监郑顺辉先生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颖娟女士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7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9月30日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0日 |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发行数量 |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股票上市地点 | ||
限售期安排 | ||
未分配利润安排 |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2年度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依法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不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2022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2022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依法根据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并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同时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前述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和保障了公司、股东利益。随着公司持续高速发展,在新的一年里,也将面临更多的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时,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