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50000260191878C
法定代表人:滕用庄
生产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
联系方式:0591-8305596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海欣食品 | 化学需氧量(COD) | 经处理间歇式达标排放 | 1个 | 厂区污水站废水外排口 | <15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3.149吨 | 不适用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公司设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500m3/d,浙江鱼极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20m3/d,舟山腾新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500m3/d,东山腾新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m3/d,各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生产污水、地面污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接入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主要治理设备、设施包括机械格栅、隔油池、气浮、生化处理系统及配套加药系统等。公司及浙江鱼极、舟山腾新、东山腾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公司废气主要是天燃气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废气通过超过8米高的烟囱达标排放;浙江鱼极废气主要是污水站废气,废气统一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净化器再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15米高空排放;东山分厂使用环保节能的水煤浆为燃料,采用复合脱硫除尘器设施,工艺为“烟气—布袋除尘器—脱硫塔—烟囱”。
3、报告期内,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在生产经营过程继续加大对环保的投入,使公司的环保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公司在新、改、扩建项目上,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保措施达到减污增效、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浙江鱼极、舟山腾新、东山腾新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评价、备案,环评报告及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均已通过并获得行政许可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及舟山腾新、东山腾新已按环保要求编制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在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泄露、危险品火灾、爆炸时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6年12月8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在福州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50100-2016-042-L,舟山腾新于2016年10月24日通过舟山市普陀区生态环保局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号为:330903-2016-13-L,东山腾新于2014年12月17日在东山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3506262014C030003。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浙江鱼极、舟山腾新、东山腾新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已制定了《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在主要排放口对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一般排放口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监测频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自行监测。
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置贮存情况
序号 | 类别 | 废物 类别 | 废物 代码 | 废物 类型 | 2020年度计划产生量 | 2020年度实际产生量 | 2019年度累计贮存量 | 2020年度贮存量 | 2020年度计划委托利用处置量 | 2020年度实际委托利用处置量 | 单位 | 处置 方式 | 去向 |
1 | 废矿 物油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17-08 | 生产性产废 | 1 | 0.12 | 0.062 | 0 | 1 | 0.182 | 吨 | 委外 处理 | 福清市发强特种油有限公司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